中國經濟資訊
中國相應地提出了一系列法律,法則,規則和措施,指在設定一更完全的法制系統,並更有效地保護了本國及外國的投資者的合法權利權益。而在中國以內的便宜勞動力和土地資源於生意營商上絕對是競爭優勢。
外國的投資者可以在中國設立企業或辦事處。外國於投資時應與中國各區域的工業開發達到共識並與工業發展中的政策和具體的要求一致。在企業被批准成立以前,它應該於中國政府部門提交投資建議並作檢查和認同贊同。投資者可以建立中外合資企業
(Foreign Joint Venture), 中外合作企業 (Foreign Cooperative Venture),
外資獨資企業 (Foreign Wholly Owned Enterprise) 或以賠償貿易租借加工形式設廠。各種企業有其獨特的特徵,特別在於內銷權之百分比。
外國的投資者亦可設立代表辦事處 ( Representative Office "RO") 於中國的主要城市,為生意及業務聯絡,
產品介紹,產品推廣,技術交換和產品諮詢服務。但辦事處 RO 不被允許直接銷售活動。
中國是有外匯管制的,外匯的收支分為往來賬及資本賬之外匯組成。關于直接投資,所有的類型的貸款,証券投資等均為資本外匯賬項。而資本賬之外匯是有嚴格的控製及保管。
外企和外國人的主要的稅項
- 增值稅 (VAT ) 是對商品生產和流通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附加值徵收。
- 消費稅 (CT ) 是對中國境內從事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的應稅產品 (如香煙,酒及酒精...) 的企業和個人,就其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或銷售數量徵收的稅項,它是於計算增值稅後的銷售總額上徵收的。
- 關稅是在貿易性商品,物品進出中國境內或特別區域內徵收的稅項。
- 營業稅 ( BT ) 是對中國境內提供交通運輸,娛樂...等應稅勞務,無形的財產的轉移和在國內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按營業額徵收的流轉稅。
-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的企業所得稅 ( FEIT ) 是徵收企業於中國境內之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
- 個人所得稅 ( IIT ) 是對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 和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不居住,
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徵收的稅項。
本司宗旨為提供一系列綜合服務與客戶,並按個別不同之要求而提供相應服務;若台端對此項服務感興趣或商討個別個案,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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