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成立設立公司
投資者可於中國境內建立企業或設立辦事處。外國的投資應該與中國的在中國的工業發展中的政策和具體的要求一致。在企業被批准成立以前,它應該於中國政府部門提交投資建議並作檢查和認同贊同。每種不同成立形式有不同的特徵,特別在公司所有權,進出口產品的權利及內銷權之百分比等..。
- 中外合資企業 (Foreign Joint Venture)
- 中外合作企業 (Foreign Cooperative Venture)
- 外資獨資企業 (Foreign Wholly Owned Enterprise)
- 以賠償貿易租借加工形式設廠
外國的投資者亦可設立代表辦事處 ( Representative Office "RO") 於中國的主要城市
( 主要在深圳,廣州,上海和北京 ),為生意及業務聯絡, 產品介紹,產品推廣,技術交換和產品諮詢服務。但辦事處 RO
不被允許直接銷售活動。
本司之財務及行銷推廣專業人員專門輔助協助貴司於財務,稅項及業務策劃方面能有效地在國內成立公司及業務。
本司宗旨為提供一系列綜合服務與客戶,並按個別不同之要求而提供相應服務;若台端對此項服務感興趣或商討個別個案,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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