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經濟資訊
香港的開放經濟系統為對世界著名。香港的法制系統是建立自英國法制及普通法制基礎模式上,
自 1997 到現在未有很大變化。立法局是本地製定法令機關, 特別是相關于公民或海外投資本港人仕。
香港是世界最可靠並有效的金融的中心之一。香港之無外匯管制,健全的法制系統和完善的交通/網路, 使香港在世界上加添競爭力並堅持經濟持續增長。
公司法基本上在使用英國的法制系統, 因此,法律模式跟其他的發達的國家的法制相似, 並且更易明白及可理解。
香港稅務系統集中于簡單及容易操作。所得稅 ( 薪金稅,利得稅和物業稅 ) 徵收於香港來源上的收入。遺產稅是徵收於死亡人或其遺產執行人在死亡人於香港的主要的遺產價值總額上。印花稅徵收於香港物業租售及財產轉移的文件上
(如股票轉讓) 。香港沒有資本司得稅及股息所得稅之徵收。而且, 香港之標準稅率與其他發達國家相比較仍然很低。
在中國加入了 WTO 以后, 香港的角色更為重要, 特別在中國,香港和世界之中充當在中國的金融中心之橋樑。
本司宗旨為提供一系列綜合服務與客戶,並按個別不同之要求而提供相應服務;若台端對此項服務感興趣或商討個別個案,請與我們聯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