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经济资讯
香港的开放经济系统为对世界着名。香港的法制系统是建立自英国法制及普通法制基础模式上,
自 1997 到现在未有很大变化。立法局是本地制定法令机关, 特别是相关于公民或海外投资本港人仕。
香港是世界最可靠并有效的金融的中心之一。香港之无外汇管制,健全的法制系统和完善的交通/网路, 使香港在世界上加添竞争力并坚持经济持续增长。
公司法基本上在使用英国的法制系统, 因此,法律模式跟其他的发达的国家的法制相似, 并且更易明白及可理解。
香港税务系统集中于简单及容易操作。所得税 ( 薪金税,利得税和物业税 ) 徵收于香港来源上的收入。遗产税是徵收于死亡人或其遗产执行人在死亡人于香港的主要的遗产价值总额上。印花税徵收于香港物业租售及财产转移的文件上
(如股票转让) 。香港没有资本司得税及股息所得税之徵收。而且, 香港之标准税率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较仍然很低。
在中国加入了 WTO 以后, 香港的角色更为重要, 特别在中国,香港和世界之中充当在中国的金融中心之桥梁。
本司宗旨为提供一系列综合服务与客户,并按个别不同之要求而提供相应服务;若台端对此项服务感兴趣或商讨个别个案,请与我们联系。
|